第一部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
只有经组织或细胞学病理确诊、或特殊分子病理诊断成立的恶性肿瘤,才有指征使用抗肿瘤药物。
二、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对于有明确靶点的药物,须遵循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的原则。
三、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
四、体现患者治疗价值
五、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循证医学证据采纳根据依次是: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已注明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国家级学协会发布的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六、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
第二部分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一、吉非替尼Gefitinib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合理用药要点:1~7
二、厄洛替尼Erlotinib
: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合理用药要点:1~7
三、埃克替尼Icotinib
: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合理用药要点:1~5
四、阿法替尼Afatinib
:
1.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
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NSCLC。
合理用药要点:1~10
五、达可替尼Da